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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后雨连绵不绝

 

(一)

我是在一场雨后捡到班默的。

下雨天懒得做饭,出门吃饭时发现门跟前站着个表情阴郁,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看起来跟我妹妹差不多大。

那时候我的善心还未完全泯灭,姑且算得上是个好人,想到这时候如果是陆惟喜湿漉漉地站在别人家家门口会不会有人上前帮忙,心一软便去跟他搭话,视线对上后还未来得及开口他却把脸一扭。

被雨淋湿的头发有些长,长得都遮住了眉眼。他倚着墙,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彼时我还是个会热脸贴人冷屁股的,相信真心能捂热石头的笨蛋,硬是伸过头去看他被黑发遮住的脸。

是一个,十分俊俏的孩子。即使绷着脸,五官混杂着可笑而天真的孩子气,也能窥见点将来长开后能横扫各个年龄段的帅气。

“喂,你在这儿做什么?”

他没有回答,我又换了几个问题喋喋不休地又问了好几次。他可能是觉得烦,终于在问到要不要帮忙报警时开了口。

“不需要。”他说完顿了顿,一字一句地开口,“阿姨,你好烦。”

我又惊又气。

惊的是他的声音哑得像生了病,气的是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三四岁,出门买衣服都要被问是不是高中生的我此刻居然被一个初中生喊阿姨。

算算年龄今年二十九,三个月后满三十,人生尚且过完十分之三。不过在十三四岁的学生眼里,确实勉强可以称一句阿姨,陆惟喜那死小孩每次一生气就会喊陆漫云你个老女人。

“你这小孩真不会说话。”我没好气地抱怨了句,接着说:“不报警也行,但你得说清楚为什么要站我家门口。”

那时候班默身体还没发育,跟我差不多高,一抬眼我俩就能对视上。班默从小心智就比同龄人要成熟,但我三十年的阅历和经验也不是吃素的,视线交汇几秒后我就看出他是个离家出走的孩子。他那副表情跟陆惟喜一模一样。

“离家出走啊?”我问。

他没说话,把头扭得更彻底,彻底转身离开。

第二次见到班默,他又是淋了一身雨。不过今天他穿的是校服,布料被打湿贴在身上,单薄得像张随时就能被吹走的纸。

我关上门,靠在上边跟他并排站着。

“离家出走?”

这回他没扭过脸,“嗯。”

“来这干嘛?”

“我爸跑之前我就住这。”他指了指对面的门。

我搬来的时候对面那户并没有住人,但曾听楼下阿姨说过里头的八卦。爹欠债带着小三跑了,妈受不了跳楼自杀,留下个五六岁的男孩被大伯收养。

这套房子里或许有着班默美好的回忆,他时不时过来看几眼追忆童年也无可厚非。房子格局大差不差,我又开始心软当起好人,边开门边问他要不要进来坐会。

梅雨季,雨从早晨就下个不停。

推开门能闻见从走廊半开的窗户里飘进的雨水独特的气味,班默就是带着这样的气味走进我家的。

(二)

我人生中所有的重大事件似乎都是在雨里发生。

陆惟喜出生那天是雨天,爸妈出车祸去世那天也是雨天,抚养我们长大的奶奶因病去世时也是雨天。奶奶去世时陆惟喜不过五岁,还不懂什么叫死亡,问我奶奶什么时候睡醒。我说奶奶不会醒了。那一天,我收到了宜大的录取通知书。

没法带陆惟喜去上学,不得不让她寄宿在舅舅家。我知道她不喜欢寄人篱下,可我没办法。班默出现在家门口的那一瞬,我仿佛看见了陆惟喜。最开始我对于班默真的仅仅只是怜悯,他太像陆惟喜,而我愧对陆惟喜。

毕业后我每天都活得跟打仗一样,拼命地想在宜淮立足,给陆惟喜一个栖息之处。等我有能力租房把陆惟喜接来宜淮上学后才发现她恨我,即使有家也硬要住学校,放假回到家就关在房间里避免跟我过多地相处。

班默不一样。

他对我很亲近,亲近到连头发都愿意交到我手里。我说让他去街口理发店剪,他摇头说别人剪得不好看想让我来剪。

少年人的头发很软,我不懂理发,胡乱拿剪刀把他长到后脖颈上的头发剪掉,又撩起他眼前的发随便剪了剪。他的瞳孔很黑,鼻梁很高,唇瓣透着健康的粉。我尽量跟他保持着距离,碎发落在他脸上,下意识用指腹蹭去,被柔软细腻的触感吓得猛地收回手。

“怎么了?”班默的声音还在变声期,有些哑。

我搓着指腹试图消去刚刚的感觉,随便揉了把他的头,“没什么,剪好了你去洗一下吧。”

他洗完头出来后让我像之前那样帮他吹头发,我拒绝,他就低下头很平静地说:“之前妈妈都会帮我吹头发。”

“我又不是你妈。”

嘴上这么说着,身体却老老实实把吹风筒插上电,站在他两腿之间替他吹头发。

人的手会随着年龄一起长大,三十岁的手跟十几岁时的手有着很明显的区别。小时候在家里干农活,手被磨出很多茧,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是少年人的手。现在的手不需要干农活,敲键盘还养白养腻了点,看起来却能很清楚地知道这双手的主人已经不再年轻。

我生疏地拨着他的发,意识到自己三十岁的身体已经发育成熟,班默却刚刚开始发育,骨肉轻而薄,我始终怀疑这时候的班默是有些营养不良的。于是在相识的一年里,我经常喊他来家里吃饭。学做饭是为了省钱,也是为了做给陆惟喜。陆惟喜很少吃我做的饭,班默跟我认识短短一年吃的次数都比她多。他十六岁身高突破一米八,这里面有不少我的功劳。

除了给班默吹头发,我还给他量过身高。

刚认识那会,他身高是一米六一,跟陆惟喜差不多高。后来代表着陆惟喜身高的刻痕只往上变动了几厘米就停滞下来,代表着班默的刻痕却一直在上升,以至于后来我都要踩着凳子才能给他量。

班默一米六五的时候,会在我给他量身高时环住我的腰把脸埋在我肩上。班默一米七的时候,会微微弯下腰掰过我的脸跟我接吻。班默一米八五的时候,会直接把我抱起来摁在墙上,熟练地脱掉我的裤子进入我的身体。

我始终记得跟班默上床的那一天。

那一天的雨跟我离开老家时的雨一模一样。

乌云一层盖一层覆盖住整片天空,风一吹雨就下起来。很细,很密,轻飘的,潮湿的雨雾无边无际,山沟失了轮廓,眼前的一切都模糊变形。

窗外的闪电划破夜空,一响暴烈的雷声几乎要把我所有的理智都给震碎。暴雨倾泻而下,我在雨中迷失了方向,什么都看不见。年龄,法律,道德……暴雨像块黑布沉重地将我和班默之间隔着的那面玻璃覆盖,好似这面玻璃并不存在于世间。

翻起情欲的风变弱后,雨并没有停住,只小了些,淅淅沥沥下着。班默的头仍埋在我腿间,下巴被雨淋湿。

在其他事情上,班默或许还可以跟我博弈。因为我是个心软的老好人,稍微聪明点心狠点就能在我身上占到便宜。但在性上,十五岁的男孩永远不可能用引诱我沉沦。因为我曾在前男友身上经历完美的性爱,我俩没有善终,分手时闹得也很僵,但不可否认前男友的身体跟我很合拍。而班默,他还太小,太年轻了。

我深谙如何以伪造的弱势来掌控主导,我在职场的生存之道被用在了十五岁男孩的身上,我用成年人也无法完全把握的性关系来扰乱对方的心智。班默或许察觉到了我需要他,不拒绝的原因是什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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